Skip to main content

【公文】本院接受各醫療院所薦送具「臨床醫事人員培訓計畫」訓練資格之受訓人員至本院代訓,依說明段辦理,敬請惠予公告並轉知各職類教學承辦人員,請查照。

   發文機關: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花蓮慈濟醫院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1月21日
   發文字號:慈醫文字第1110000260號
 
   
 

 

  主旨:本院接受各醫療院所薦送具「臨床醫事人員培訓計畫」訓練資格之受訓人員至本院代訓,依說明段辦理,敬請惠予公告並轉知各職類教學承辦人員,請查照。

相關公文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