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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有關台灣塩野義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委託杏輝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製造之「止膿敏點眼液(衛署藥製字第045960號)」(批號8901)藥品回收一案,請惠予轉知所屬會員,如有案內批號產品請立即下架勿再販售與使用,並儘速配合回收事宜,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2月09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100238191號
 
   
 

 

  主旨:有關台灣塩野義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委託杏輝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製造之「止膿敏點眼液(衛署藥製字第045960號)」(批號8901)藥品回收一案,請惠予轉知所屬會員,如有案內批號產品請立即下架勿再販售與使用,並儘速配合回收事宜,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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