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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基改黃豆貴3倍,新北市衛生局為民眾權益把關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文:衛生企劃科
   日期:09月09日
 
   

 

 

 

105年元旦起,所有基因改造食品原料皆須標示,否則開罰。而黃豆是國人主要的食材來源,可製成醬油、黃豆粉或餡餅、食用油及其他豆類食品,也是國內市場最常見的基因改造食品之一。但非基改黃豆的售價是基改的2到3倍。為保障消費者權益,新北市衛生局專案查核宣稱非基改黃豆製品;且同時具備輸入、製造及販售一條龍通路的食品業者2家,結果皆符合規定。

基因改造食品係指使用基因工程或分子生物技術,製造出來的食品。但不包括傳統育種、同科物種之細胞及原生質體融合、雜交、誘變、體外受精、體細胞變異及染色體倍增等技術。目前國內市場常見的基改食品,是黃豆、玉米和它們的加工製品。

中央去年5月公告,食品規範新制今年1月1日起全面上路,其中,凡食品只要使用任何基改食品原料或添加物,不論完整或散裝型態或直接供應飲食場所之食品,食品業者都要強制標示「基因改造」或「含基因改造」等字樣,否則依法開罰未完整標示3萬到300萬,若標示不實則罰4萬到400萬元。

為避免業者誤觸法規,衛生局去年即展開專案,派員至轄內140家業者輔導「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共計287件,今年再度追蹤其中未完善標示的198件產品,結果全數符合規定。

但衛生局在訪查中發現,雖然基改黃豆與非基改黃豆的外觀及營養價值相同,但因基改產能較高,導致非基改黃豆價格為基改的2至3倍,於是另行鎖定2家具有進口輸入、製造及販售標榜非基改黃豆製品的大型業者,分別是大醇食品公司及名記豆腐公司,稽查並抽驗產品是否與其標示的「非基因改造」屬實,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衛生局稽查員針對大醇食品公司進行溯源勾稽,查核結果正常。另就所販售宣稱非基改味噌產品帶回進行基改成分之定性鑑定,結果符合規定。此外,派員至名記豆腐公司查核製程衛生,並依現場進銷存貨資料勾稽比對非基改黃豆原料輸入,以及抽驗其所販售之豆腐產品,結果符合規定。

衛生局提醒民眾,舉凡市售食品使用含有黃豆、玉米、油菜、棉花及甜菜之目前我國允許輸入基改原料,不論完整、散裝型態,需標示「(含)基因改造」等字樣,若未標示可視同為非基因改造食品;而使用基改原料製成之高層次加工品,例如黃豆油、醬油、玉米糖漿等,須標示「本產品為基因改造○○加工製成,但已不含基因改造成分」等字樣,標示字樣長度、寬度不得小於兩毫米;至於攤商、餐飲場所販售的散裝食品及直接供應飲食場所,則需以告示牌(如菜單或立牌)方式告知消費者。

衛生局強調,為落實基改食品標示政策,將持續執行市售宣稱非基改食品檢驗與標示符合性調查,並監測市售宣稱非基改食品加工業者,使民眾在選擇產品時有更清楚與正確的資訊,以確保消費者於選購時「知」的權益。

資料詳洽:食品藥物管理科 劉君豪科長 電話:22577155分機2211

附件:
1050908新北市衛生局基因改造黃豆製品業者查核結果新聞稿及抽驗名冊.pdf
基改食品如何看.pdf
圖1.宣稱非基改黃豆製品業者查核目標選定流程圖.pdf
圖2.新北市衛生局針對黃豆製品味噌執行上中下游查驗作業示意圖.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