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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不得廠商胡來

   資料來源:藥師週刊(第1842期)
   記者:藥師張裕昇
   日期:10月 28日
 
   

 

 

 

近幾年,台灣的飲食安全似乎起了重大的變化,只要與飲食有關,從食材、餐具器皿、乃至調味醬料。每一件食品安全事件,都給予媒體、民代、專家名嘴極大的發揮空間。如當紅新聞話題-調和食用油。很難想像有如此猖狂的廠商,橄欖油裡沒有橄欖,花生油裡沒有花生,辣椒油裡沒有辣椒。當中最重要的部分,要屬這些油品中摻和著的棉籽油,而問題也不在棉籽油身上,在棉籽油裡含的成分-棉酚Gossypol。棉籽油,由棉花籽經炒籽、研磨、壓榨、過濾等程序而得之橙黃色至棕色油品。棉籽油含有棕梠酸21.6-24.8%,硬脂酸1.9-2.4%,花生酸0-0.1%,油酸18.0-30.7%,亞麻油酸44.9-55.0%。棉籽油中亞麻油酸含量特別高,亞麻油酸是一種必需脂肪酸,必須從食物中獲得,自身無法合成或合成很少,能有效抑制血液中膽固醇上升。粗製棉籽油不能直接食用,必須經過精製才能作為食用油,當中的關鍵即在於天然抗「生」素-棉酚。

棉酚是毒性物質,作用於睪丸生精上皮產生作用,抑制多種脫氫的活性,破壞生精上皮,從而導致精子畸形、死亡甚至無精。主要的副作用有主要有低血鉀、肌無力、嗜睡和性慾減退,長期使用可能導致睾丸生育功能的不可逆性損害。有精索靜脈曲張的病人,服用棉酚後特別容易發生生精上皮永久性損害。

聯合國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曾針對是否訂定棉籽油裡棉酚濃度應低於0.1%,但後來未定,所以目前國際沒有針對棉籽油制定規範。中國大陸則規定棉籽油需精煉才可供食用,並限制棉籽酚含量為0.02%以下。這次新聞事件中,兩家廠商進口棉籽油不是重點,重點應擺在清查進口之棉籽油為粗製或精製棉籽油,這關係到棉籽油中有無含棉酚,是否對人體造成傷害。

棉酚有良好的抗生精功能,只有左旋體有抗生精功效,右旋體無效。棉酚己經確認有抗癌作用,正被逐步應用於臨床。也有研究稱具有一定的抗病毒、抗菌作用,這部分的效果仍待商榷。

這次以劣質油混充高級油品的事件中,應該要分成兩部分來看,一部份是廠商的詐欺行為,另一部分為添加劑和棉籽油對人體的影響程度。詐欺行為無庸置疑,這部分有檢調司法機關偵查,這裡主要討論添加劑銅質葉綠素與棉籽油的問題。

類似食品安全新聞在台灣層出不窮,媒體對於食品安全衛生的專業遲遲無法提升,導致相關的違法事件焦點一再被模糊。廠商的詐騙行為與非法添加物是否對人體有害?影響劑量與範圍多大?有無相關證據顯示有關聯?這要分開來談,否則結果就像塑化劑一樣,消基會為五百多名消費者提團體訴訟,向廠商求償廿四億餘元,新北地院以「消費者並未舉證損害與塑化劑有關」等理由,僅判廠商賠兩百餘名消費者商品價金一百廿多萬元。這樣的落差,不僅傷害民眾的情感,也傷害司法的威信,而這正是模糊了事件重點的結果。

藥師是與民眾接觸最密切的第一線醫療人員,除了守護民眾的健康之責,傳播正確醫療資訊,匡正民眾錯誤的觀念,實為義不容辭的責任與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