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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附中央健康保險局101年7月24日健保醫字第1010031973號函,有關建議特約醫療院所應依健保相關規定登錄醫令於健保IC卡,及開立處方時務必填寫藥品代碼及藥品名稱(應包含英文名、劑量)於處方箋內乙案,詳如附件,請 查照

發表於
   發文機關: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8月1日
   發文字號:(101)國藥師平字第1011334號
 
   

 

 

 

主旨:
檢附中央健康保險局101年7月24日健保醫字第1010031973號函,有關建議特約醫療院所應依健保相關規定登錄醫令於健保IC卡,及開立處方時務必填寫藥品代碼及藥品名稱(應包含英文名、劑量)於處方箋內乙案,詳如附件,請  查照。